根据枣庄市台儿庄区卫生事业工作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号)和《关于2020年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枣人社办发〔2020〕8号)等有关规定,台儿庄区公立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2020年台儿庄区公立医院计划招聘88名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台儿庄区人民医院计划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65名;台儿庄区中医院计划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23名。 (三)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79年10月12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及以下(1974年10月12日后出生);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五)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为准,留学归国人员需经国家教育部认定具有同等学历学位。研究生学历人员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应一致或相近,护理专升本学历人员专科、本科所学专业应一致或相近。 (六)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质(资格)证书等,均须于2020年10月12日前取得(2020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如因新冠肺炎疫情证书延期发放的,以发证时间为准)。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学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一般应于报名之日前取得,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最迟于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并提供。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显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0年10月12日为截止日期。 在台儿庄区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根据定向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实施办法,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招聘对象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后参军入伍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以及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且服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属于役龄满12年符合政府指令性安置工作条件但选择复员安排的退役士兵、依托地方高等院校定向培养的士官、未服满现役(部队撤降并改等非个人原因除外)或服役期间受到记过(含)以上处分等情形的不列入招聘范围。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参加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简章发布7个工作日后开始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2日9:00—10月14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10月 12日11:00—10月15日16:00 报名方式:登录台儿庄区人民政府网站(www.tez.gov.cn)进行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并理解后,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报考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的,须在登录报名系统报名时按照要求一并上传户口簿、入伍、退伍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报名时须用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且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1寸近期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初审时间:2020年10月12日11:00—10月15日16:00 台儿庄区卫健局指定专人负责网上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报名人员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资格审查人员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如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 缴费时间:2020年10月12日11:00—10月16日16:00 应聘人员可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至时间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缴费成功人员于2020年10月23日9:00—2020年10月25日9: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以及《2020年台儿庄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通过初审后,于缴费截止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tezwjjrsk@126.com,并拨打电话0632—6686820进行确认,邮件“主题”格式统一为“姓名+身份证号”。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须提供的材料参见《应聘须知》。 报名结束后,报名缴费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定向(专项)招聘岗位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计划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调整到同单位同专业要求的非定向(专项)岗位。 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不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情况或合并将通过台儿庄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笔试时间:2020年10月25日9:00—11:3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10月23日9:00—2020年10月25日9:00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和考生健康登记表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按医疗、护理、中医学类分别命题。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按岗位类别分别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按应聘人数和笔试情况分类确定。笔试成绩在台儿庄区政府网站查询。 笔试结束后,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笔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在台儿庄区政府网站公布。面试地点、时间、注意事项等具体事宜,以台儿庄区政府网站公告为准。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现场提交本人相关证件及证明等材料。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参见《应聘须知》(见附件2)。 面试资格审查、地点、时间、注意事项等具体事宜,以台儿庄区政府网站公告为准。面试人选不按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信息不实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每个面试小组设面试考官7名,其中主考官1名。考官全部异地聘请,考题委托市外考试机构命制。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在台儿庄区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公布。 按照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再次相同,追加招聘计划。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名单通过台儿庄区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公布。 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学业)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应在县级(含)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自理。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无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复检或考察、体检、复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参加面试并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体检等具体事项在台儿庄区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公布。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台儿庄区政府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区卫健局统一发放《事业单位备案制人员聘用通知书》,按照深化公立医院编制人事制度改革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并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符合聘用条件的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用合同期限三年),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当月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服务期限未满提出辞职的,按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图书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方案由台儿庄区卫健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台儿庄区卫健局 0632-6686820
附岗位表